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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典型律政搭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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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书名:《非典型律政搭档》本书主角有刘晓悦陈维卿,作品情感生动,剧情紧凑,出自作者“任何困难都能打倒我”之手,本书精彩章节:《毕业焦虑,还是鬼在作祟?》陈维卿,大西法律系学长,以一张冰山脸和怼天怼地的毒舌闻名校园。临近毕业,他觉得自己大概率是熬夜复习+求职压力过大,开始出现幻觉了。先是电脑屏幕上法条的字会自己蠕动,像蛆一样;接着他背《合同法》重点时,听到书架上的《刑法》教材发出了一声清晰的嗤笑;最要命的是昨晚,他泡的速溶咖啡里,浮起的泡沫缓缓组成了一个骷髅头,还对他抛了个媚眼。“幻觉,都是压力导致的幻觉。”陈维卿推了推...

精彩内容

陈维卿所谓的“正当防卫理论探讨”最终没能实践。

倒不是他心软,而是那位心怀叵测的前任实习生,在听到刘晓悦那声中气十足的“社会**核心价值棒”以及看到她轻易抡起实心棒球棍破门(虽然是虚掩的)而入的架势后,非常从心地、连滚带爬地从宿舍窗户翻了出去(幸亏是一楼),消失在了夜色中,只留下一只跑丢的拖鞋和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尿骚味。

“啧,怂包。”

刘晓悦撇撇嘴,把棒球棍扛在肩上,一脸意犹未尽。

陈维卿则面无表情地收起手机,刚才那段“嫌疑人仓皇逃窜”的视频拍得相当清晰,足以作为对方心里有鬼的佐证。

他冷静地报了警,并以“遭受不明精神恐吓及财产损害”为由做了笔录,当然,隐去了番茄酱台灯自动闪烁等超自然细节,重点强调了前男友的动机和那撮作为物证的头发。

事情暂时告一段落。

陈维卿的宿舍恢复了平静,电脑屏幕上的法条不再蠕动,教材也不再发出怪声。

但他知道,有些事情不一样了。

比如,他被迫习惯身边多了一个精力过剩、思维跳脱、并且坚信他“体质招阴”的学妹。

几天后,图书馆。

陈维卿正在为****焦头烂额,查找一份几十年前的旧案卷宗。

这份卷宗被归档在图书馆地下室的废弃档案室里,那地方常年阴冷,堆满了蒙尘的故纸堆,平时连***都懒得下去。

“学长!

这种地方最容易藏污纳垢了!

我陪你!”

刘晓悦自告奋勇,手里还拎着她的“改良版”驱魔棍——这次上面除了宪法扉页,还贴了刑法和民法总则,美其名曰“全面依法治国”。

地下室灯光昏暗,空气里弥漫着纸张发霉和灰尘的味道。

陈维卿根据索引,费力地在摇摇欲坠的铁架中寻找那个编号。

刘晓悦则好奇地东张西望,时不时用手里的棍子捅捅堆积如山的文件袋。

“学长,你说这些旧案子里,会不会有冤死的鬼魂啊?”

她压低声音,制造氛围。

“根据《档案法》,这些资料受**保护。

鬼魂属于唯心**范畴,不受法律调整。”

陈维卿头也不抬,语气毫无波澜。

“哦……”刘晓悦讪讪地应了一声,随手用棍子拨开一个塞得太满的档案盒。

“哗啦——”一整盒陈年案卷滑落在地,扬起漫天灰尘。

陈维卿额角**,强忍着训斥的冲动。

“对不起对不起!”

刘晓悦赶紧蹲下去收拾。

就在她手忙脚乱地把文件塞回去时,动作突然顿住了。

“学长……你看这个。”

她抽出一份泛黄的牛皮纸档案袋,袋子封面没有任何编号或标题,只有用暗红色墨水写的一行扭曲的字迹,像是干涸的血:自愿放弃申诉权及灵魂安宁**书陈维卿皱眉,接过档案袋。

触手有一种异常的冰凉。

他解开缠绕的线绳,抽出里面的文件。

第一页,确实是一份格式古怪的“**书”,**人自愿放弃一切法律申诉**,并承诺死后灵魂永不扰人安宁,下面有签名和手印,日期是五十年前。

而在这份**书下面,压着的却是一份……打印出来的、崭新的A4纸。

标题是:校园怪谈生存补充规则(临时版本)1. 不要独自在法学院地下室阅读五十年前的未编号卷宗。

2. 如果看到一份《自愿放弃申诉权及灵魂安宁**书》,请立即焚烧,切勿阅读签名。

3. 地下室的灯光闪烁时,意味着‘它’正在核对名单。

请保持安静,首到灯光稳定。

4. 若听到身后有纸张翻动声,勿回头。

可大声背诵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七十三条关于证人保护的规定。

5. 本规则有效期至找到真正自愿签署**者为止。

陈维卿:“……”刘晓悦凑过来看完,倒吸一口凉气:“学长!

我们是不是……触发隐藏任务了?”

就在这时,头顶那盏本就昏暗的白炽灯,猛地开始剧烈闪烁!

明灭交替的速度让人心悸,整个地下室在光影交错间仿佛活了过来,那些堆积的档案影子被拉长扭曲,如同幢幢鬼影。

“规则第三条!”

刘晓悦紧张地抓住陈维卿的胳膊,力气大得让他龇牙咧嘴,“灯光闪烁!

‘它’在核对名单!”

翻动纸张的沙沙声,从他们身后黑暗的角落传来,越来越近,不像是风吹的,更像是有无数只看不见的手在同时翻阅档案。

陈维卿脸色发白,但强大的法律人素养让他强行镇定。

他推了推眼镜,镜片在闪烁的灯光下反射出冷光。

“勿回头……”他低语,然后猛地深吸一口气,用他在模拟法庭上练就的清晰、洪亮、毫无感情的语调开始背诵:“《***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七十三条:对于危害****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***性质的组织犯罪、**犯罪等案件,证人、鉴定人、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,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,人民**、人民检察院和**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……”他背诵得又快又准,条文内容与当前灵异场景形成荒诞的对比。

那纸张翻动声戛然而止。

闪烁的灯光也稳定了下来,恢复了之前半死不活的昏暗。

“……(五)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。”

陈维卿背完最后一句,松了口气,感觉后背己经被冷汗浸湿。

“学长!

**!”

刘晓悦双眼放光,崇拜地看着他,“法律条文真的能驱鬼!”

陈维卿没空理她的彩虹屁,他的目光落在手里那份**书和规则上。

“找到真正自愿签署**者……”他沉吟着,“五十年前……自愿放弃灵魂安宁?

这不合逻辑,除非……”他猛地看向那份泛黄的**书签名处。

刚才只顾着看规则,没仔细看签名。

那是一个用同样暗红色墨水签下的名字,字迹娟秀,却透着一股绝望。

“苏婉清”。

几乎在陈维卿念出这个名字的瞬间,地下室的温度骤降。

一个模糊的、穿着旧式连衣裙的白色身影在档案架深处缓缓凝聚,她低着头,长长的黑发遮住了脸,手中似乎捧着一份文件。

刘晓悦抓紧了棒球棍,如临大敌。

陈维卿却上前一步,将那份《自愿放弃申诉权及灵魂安宁**书》举起,对着那道白色身影,用冷静的、近乎庭审质询的语气开口:“苏婉清女士?

我们是现任法学院学生。

关于你五十年前签署的这份‘**书’,我们对其中的‘自愿性’表示合理怀疑。

根据现行《民法典》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此外,放弃‘灵魂安宁’的条款涉嫌封建**,且可能侵害了你的……呃,‘人格尊严’,应属无效格式条款。”

他顿了顿,推了下眼镜,镜片寒光一闪:“如果你对此有异议,或者当年是受胁迫签署,我们可以为你提供……法律援助。

当然,是阳间的。”

那白色的身影剧烈地颤抖了一下,缓缓地、缓缓地抬起了头。

黑发缝隙间,没有想象中的狰狞面孔,只有一双充满了茫然、委屈和一丝……希望的眼睛。

她手中的“文件”,赫然是一张泛黄的、写满了血泪控诉的状纸。

刘晓悦看得目瞪口呆,半晌,捅了捅陈维卿的腰眼,小声说:“学长……你连鬼都敢普法?

还接阴间案子?”

陈维卿面无表情地收起**书和规则,看了一眼那逐渐变得透明、似乎不再充满怨气的白色身影。

“法律面前,众生平等。”

他顿了顿,补充道,“估计,鬼也平等。”

他拿出手机,开始搜索五十年前关于“苏婉清”的旧闻。

看来,他的毕业季,除了求职论文,还得加上一项——帮一位五十年前的“女同学”翻案。

刘晓悦扛着棒球棍,看着陈维卿专注调查的侧脸,又看了看那似乎正在微微鞠躬表示感谢然后缓缓消散的白色身影,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
“有意思!

这比背法条好玩多了!

学长,下次**……啊不,下次‘沟通’,记得叫上我!

我给你当保镖兼**员!”

陈维卿头也不抬:“先把地上的案卷收拾好,根据《档案法》第五十五条,故意损毁档案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”

刘晓悦:“……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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